合資格日校生包括中小學童、幼稚園生、職訓局學生、新來港兒童均可申請一次性$2,500開學津貼。申請表格須透過學校交回,津貼不設資產審查,即睇內文申請詳情。另外,學生資助處為有需要家庭及學生提供多項津貼或學費減免,學前教育、幼稚園、中、小學生的津貼項目包括幼兒中心學費減免、書簿津貼、車船津貼、上網費津貼等。一文整理申請資格、截止日期、資助金額、及入息審查計算方法等。
一次性$2,500學生津貼
於2022/23學年就讀的日校學生,包括中學、小學和幼稚園學生,可獲每學年$2,500學生津貼,有關津貼不設資產審查。學校即日起可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特殊幼兒中心及職業訓練局(VTC)則可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並於9月26日起將申請表格派發予合資格學生的家長。
領取資格
合資格學生:
- 在港就讀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包括公營、直資、私立和英基學校就讀的學生均可獲發津貼、
- 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兩歲八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社會福利署資助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 就讀教育局資助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 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學生
不合資格學生:
- 夜校學生、
- 自修生、
- 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
- 持入境事務處發出俗稱「行街紙」的學生
申請手續及日期
申請表格將於開學後透過學生就讀的學校開始派發,填妥的申請表格必須透過學校交回教育局。2022/23學年學生津貼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4日。家長應透過學校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送交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局方一般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內逐步發放津貼。
來源:政府新聞網
幼稚園
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合資格的幼稚園學童將獲得「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用於支付學童的幼稚園教育和學習的開支,而學費減免計劃則是以學費減免的方式,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資助減輕提供學前教育的經濟負擔。
申請資格及程序
「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申請人須於2022/23學年通過學資處的入息審查,「學費減免計劃」學童必須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K1-K3學童必須在2022年8月31日年滿兩歲八個月(即在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及必須在教育局轄下註冊幼稚園就讀,該幼稚園必須是提供本地課程的非牟利幼稚園,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幼兒中心(0–2歲組)或幼兒中心(2–3歲組)學童必須在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的註冊幼兒中心(即育嬰園、幼兒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接受全日制託管服務的兒童。
為方便申領學前學生資助,學資處已於2021/22學年將兩個學前學生資助計劃(學費減免計劃/就學開支津貼)合併為一個選項,申請人只需選擇一個選項便可同時按申請資格獲發相關資助。
申請截止日期
申請人必須於2022/23學年申請學生就讀的課程完結前或2023年8月15日或以前(二者以較早者為準)把「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交回學資處。
學費減免申請須按年提出。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直接交回學資處處理。申請人必須盡快或於2021年8月31日前將相關「學校證明書」 呈交入讀學校辦理,再由學校轉交學資處。
學費減免的生效月份是申請人遞交「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或申請學童入學的月份,以較遲者為準。
入息審查及津貼金額
就學開支津貼上限為$4,270,半津為$2,135。
發放安排
目前尚未更新2022/23學年發放日期,不過參考2021/22學年,就學開支津貼會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申請人所填報的銀行戶口內。銀行存摺或月結單顯示的過帳代號一般為“GRANT-KG”。
中、小學生
中、小學生的資助計劃有三項,分別為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
申請資格
申請學生必須是未婚的香港居民;及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就讀的學校/院校必須符合個別資助計劃所列的類別。
只持旅遊簽證、雙程通行證、學生簽證、父或母持學生簽證或旅遊簽證來港的學生均不符合資格申領資助。
資助計劃詳情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為就讀於官立學校、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及直接資助計劃下的本地學校而有經濟需要的小一至中六學生提供津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為就讀於各中、小學或在認可的院校修讀全日制至學士學位課程、其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十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而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提供車船津貼。上網費津貼計劃為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小學程度教育,或修讀全日制毅進文憑課程或職業訓練局全日制相關課程而有經濟需要的家庭提供津貼,以支付子女家居上網學習的費用(例如由固定或流動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的寬頻上網服務或流動數據卡的費用)。
入息審查及資助金額
申請截止日期
在一般情況下(學前學生資助除外),學生資助處不會接受在2023年3月1日或以後遞交的「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