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搬遷和盡快融入新社區,房屋局即日起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津貼主要為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的住戶,提供資助應付搬遷開支及添置家電,特別津貼金額高達11,550,預計約3.5萬人受惠。
為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經濟困難,政府早年開始推行「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房屋局表示,由8月22日起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資助住戶搬遷和適應新的居住環境。試驗計劃的總撥款額約為8,520萬元,預計惠及約35,000人。
計劃目的
為過渡性房屋住戶提供一次性資助,減輕他們在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期間的開支壓力,例如孩子轉校、搬運或添置家具電器、重新建立社區網絡等。津貼不設用途限制,住戶能更靈活和彈性地應付各自需要。
資助對象
- 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必須為「資助計劃」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住戶
- 「試驗計劃」申請人及其所有同住家庭成員和人數與其於「資助計劃」下過渡性房屋住戶申請人的申請填報的姓名和人數必須相同
- 申請人在「試驗計劃」公布後(即 2023年 6月 16日或之後)才遷入過渡性房屋單位
- 已領取津貼的住戶須在該單位居住最少一年;其後再度搬遷則不會獲發放第二次津貼
申請程序
符合以上資格住戶可於「試驗計劃」推行期間,從房屋局網頁下載或透過入住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營運機構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人應在與營運機構簽定租約/協議後,盡快提出特別津貼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可以寄回或直接交回營運機構以供核實及審批。
鑑於部分申請人可能因各種原因未能在搬遷期間或搬遷後即時提出申請,因此「試驗計劃」設申請寬限期,接受合資格住戶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後三個月內提出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資助金額
發放金額視乎住戶同住的家人數目和入住項目的地區而定,最高可達$11,550。
審批手續
營運機構在收到申請人填妥的申請表格後,會隨即核實所遞交的資料,並會盡快處理申請。機構將於收到申請後10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若申請結果為「合資格」,營運機構會於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後10個工作天內發放特別津貼;如申請人獲通知時仍未遷入相關的過渡性房屋,則會於申請人正式入伙後10個工作天內發放特別津貼。
如果申請結果為「不合資格」,營運機構亦會通知申請人並列明有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