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日會見不同團體,據了解當局有意推行劏房登記制,未登記業主不得經營劏房,「廚廁合一」、「棺材房」或視為「劣質劏房」而被取締。有團體建議當局應制訂劏房最低面積,同時訂立安置措施,為受取締劏房的住戶提供容身之所。
廚廁合一、棺材房或被取締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日約見不同團體諮詢。據了解當局計劃推推行劏房登記制度,要求劏房業主找專業人士確定劏房是否符合最低標準,未有登記的業主亦不得經營劏房,否則視作違法;不合規的「劣質劏房」亦將被立即取締,其中「廚廁合一」、「棺材房」亦考慮會納入取締範圍。
消息為減少對現有劏房戶影響,當局將給予業主較長時間糾正違規劏房,同時由於難以統計實際居住人數,當局現階段傾向為劏房制定單位最低面積,而非最低人均居住面積。
團體建議劏房面積不低於280呎
聖方濟各大學湯羅鳳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賴建國表示,由於不少劏房戶都是一家幾口同住一個單位,故劏房面積不宜訂得太細,建議以280呎作為參考標準;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則認為,劏房最低人均居住面積不應低於公屋「擠迫戶」,亦即應該以每人約59平方呎作為標準。她又認為當局應制訂安置政策,為因措施而取締的「劣質劏房」住戶提供容身之所。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去年底成立 10個月時間提劏房建議
特首李家超去年10月宣讀《施政報告》時指出,當時有大約22萬人居於約11萬個劏房單位。李家超指調查顯示很多劏房居住環境並不理想,同時有不少住戶等待上樓,但有部分劏房單位環境不屬差劣,住戶收入亦不低,部分更擁有物業,認為部分人居於劏房主要因位置方便上班上學。
李家超又指劏房問題源於土地和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問題複雜而必須充分部署解決。為此他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房屋局局長任副組長,給予工作組10個月時間作深入調研,按以下目標提出建議:
- 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衛生要求、居住面積等
- 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
- 防止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
- 提出有序解決方案,包括所需的行政和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