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水系統只可作滅火用途,如非法使用即屬違法。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上以「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恆海樓」發文,指自己回家時竟碰見1名男子在公屋走廊使用消防喉沖涼,令樓主大為震驚,直言「心諗乜料呀」。帖文引來大批網民討論,笑言︰漏左頂浴帽,更形容為「羅馬浴場」,同時有網民指出消防喉內的儲水非常骯髒,亦不解為何不使用體育館的淋浴間,即睇下文了解詳情!
男子公屋走廊用消防喉沖涼
近日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馬鞍山之友」上以「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恆海樓」為題發文,並上傳一張照片,從照片中可見1名男子在公屋走廊上使用消防喉沖涼,令樓主直言「心諗乜料呀」,即按圖看詳情!
▼ 按圖看完整事件 ▼
網民一片嘩然 形容︰羅馬浴場
帖文一出後,網民一片嘩然,笑言「包租婆,點解又會冇水嘅呢?」、「洗頭水、護髪素呢??」、「沐浴露都拎埋出嚟,好嘢」、「公眾澡堂」和「漏左頂浴帽」,更形容為「羅馬浴場」。亦有人指出消防喉內的儲水非常骯髒,「防管入面啲水儲存時間同樓齡差唔多,洗完隨時皮膚病」、「消防喉啲水污糟到嘔」。另有網民詢問為何不去運動場洗澡,指「下面體育館、運動場、足球場都有得沖涼…」和「去體育館沖啦」。
《水務設施條例》規定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的規定,除獲水務監督許可外,任何人不得經由消防供水系統取水作滅火以外的用途。任何人違反上述的規定,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5,000,並須繳付已取水或轉駁用水的費用。如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天,另處罰款$1,000。
根據房署屋邨管理扣分制,如果違反所涵蓋的30項不當行為,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然而,該男子疑似使用消防喉沖涼的不當行為,並未包括在內。(按圖睇扣分項目)
公屋住戶有責任保持環境清潔,愛護公共設施、避免滋擾他人、發出噪音、亂拋垃圾及阻塞走火通道,若日後遇上同類事件,公屋住戶可直接向房委會反映意見,協助改善屋邨的管理工作。
▼ 原帖文 ▼
▼ 照片 ▼
來源︰Facebook@馬鞍山之友 2.0, 水務署, 房屋署
公屋住戶遭鄰居半年奪命滋擾
近日東張西望報導,住在公屋的苦主陳女士一家,遭受樓下鄰居瘋狂滋擾接近半年,多次遭受用錘子敲門,戴著面具潑屎水,更關掉你的總水閥和煤氣開關等等,對方更疑於作案時用幾招遮住自己的面孔,陳女士求救警方亦未被受理,一度搬到酒店居住,感到極度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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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鄰居在門外擺八卦鏡陣?
近日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有港人發布了一張隔著鐵閘拍攝的照片,從照片可見,對面鄰居於門外掛上一塊凸八卦鏡,他在文中寫道:「對面好鄰居(覺得被愛)」,並在留言中透露自己前幾個月被對方舉報為「公屋富戶」。
公屋男1件事得罪對面「好鄰居」
翻查樓主早前的帖文,原來今年初他曾與對面鄰居因走廊雜物問題積怨,「對面屋(將)10幾對鞋、掃把垃圾鏟、垃圾長期放出門口」,經過樓主多次勸喻後,對方才願意將其私人物品收好,「最後要搞一大輪先死死地氣放返入屋」。
不滿被投訴!對面鄰居疑實行大報復...
樓主原以為事情經已告一段落,今年4月卻突然收到房署通知,指他被人舉報為「公屋富戶」。當時房署主任暗示是對面鄰居舉報,樓主聽後氣憤不已,質疑對方是存心想報復,「自己有問題在先就唔去反省下,老屈返啲守規矩嘅人」,同時他也慨嘆現時房署舉報機制根本是「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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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住公屋被怪人伸手入屋偷拍
近日有女網民在小紅書發佈帖子,指自己跟對象在家的時候,突然發覺窗外無緣無故出現一部手機偷拍自己,握著手機的手更伸進了樓主的窗戶,令她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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