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善心助人原本是一件好事,現在卻被利用成為騙財工具,行為實在可恥!近日,一名港男在其社交平台上發帖,指早前在港鐵車廂裡遇上一名老婆婆,對方正在哭訴自己的不幸,他於心不忍便上前贈送金錢助她度難。事後,港男卻發現自己疑被騙,原來阿婆早已聲名狼藉,過去曾多次登上報章雜誌,以扮慘博同情手法騙過許多人...
港男搭地鐵遇拐杖阿婆 1原因主動贈予$1000
該港男在Threads上發帖文,講述自己在地鐵車廂裡遇上一名手持拐杖老婆婆的經過...
▼按圖看事件經過▼
靠1招博同情呃錢 港男發文提醒要小心
回家後,港男仍然十分擔心婆婆安危,原本打算翌日陪同對方尋求社工幫忙,結果發現...
▼事後驚人發現▼
樓主得知真相後,他既生氣又無奈,「睇到呢度,我當堂笑咗出嚟,今日就咁畀人呃左1000蚊」,同時他也發文提醒大家遇上這名婆婆時,千萬不要像他一樣傻傻送上金錢。
港男接二連三再遇呃錢阿婆
上月25日晚上時分,樓主再次遇上該名婆婆,當時他很快便認出對方,他立刻拍下影片分享至社交平台上,並寫道「上次就俾俾呢個阿婆呃左1000蚊,阿婆咁夜都出來搵食,唔簡單」。影片中,婆婆身穿黑色套裝,不停說道:「叫你(轉)埋個500蚊,你都唔(轉),成日都自己人,自己人,我真係乜嘢都未食過,你係乜嘢人嚟嫁」。
原以為事情告一段,樓主沒想到翌日會在港鐵香港站上再次見到婆婆,今次他故意急步離開。原本樓主以為兩人之間相距一大段距離,但回頭時才發現婆婆已經緊隨著他的腳步,「隔一陣望返轉頭突然行得勁近,我有理由懷疑佢著跑鞋追我,勁驚 #阿婆跑得快一定有古怪」。
大批網友中過招 直指阿婆係慣犯?
帖文一出,便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港人表示有見過這名阿婆,直指她是出名的騙財慣犯,除了中環,過去亦曾出沒九龍一帶,包括旺角、九龍城、大角咀、尖沙咀等都有她的蹤影,早在2020年時已因為騙財行為而登上報章雜誌,「個阿婆好出名啦,好多人俾過錢佢!」、「第一次見佢係好多年前,以為佢已經不在」。
留言中很多網友指出,這名阿婆疑似常用賣慘博同情方式騙財,「上次係地鐵聽佢打電話追人還500蚊,話自己好肚餓又話岩岩醫院出黎,講到勁慘,比左500佢」,相信港男是因為太有善心,才會令對方有機可乘。但有網友則認為,阿婆有可能是患上腦退化症,「腦退化徵狀真係不停repeat同一段野 x 100次」,認為她並不是存心騙財。
▼網友點講▼
網友揶揄:阿婆年收入過一球
翻查資料,原來這名阿婆早在2020年時已被媒體報導,當時她出沒於太子及旺角街頭,經常向途人哭訴無錢開飯以博取同情。上月1日,有人在深水埗街頭發現這名阿婆,當時她以大聲講電話的方式,利用扮可憐話術去騙財。正值大年初四,有途人主動上前將一大疊利是及500元現金贈予她。
▼早前有人在深水埗街頭發現柺杖阿婆▼
不少網友認為阿婆一連串的操作並不算是行乞,而是利用別人的同情心來騙取金錢,行為十分可恥,「阿婆引發別人嘅同情心,這真的不算是行乞」。也有網友分析指出,「你尼個post可以集思廣益呀婆大概賺左幾多錢」、「阿婆年收入過一球,揾東張幫下佢數下屋企有幾錢。
行乞或收取施捨均屬犯法行為
事實上,任何人在香港行乞或收取施捨都是犯法行為,翻查資料,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或導致、促致或鼓勵任何兒童作上述事情,均有可能觸犯法例。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500及監禁一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500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