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公民教育委員會及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工作小組本地社區分組於3月21日在中華基督教會全完中學舉辦「認識《基本法》」講座。講座特邀譚雪欣律師為主講嘉賓、歌手蔡樂詩小姐(Sharon)及棟篤笑藝人Mr Vivek Mahbubani(阿V)為分享嘉賓,以律師講解、嘉賓對談及搶答遊戲環節的形式,與在場近700名師生在歡樂的氛圍下增進對《憲法》與《基本法》的認識。
參與講座的嘉賓及師生合照。
譚律師與師生共探香港法制根基
在講座主講環節中,譚律師以香港的歷史脈絡為切入點,講述英國在1840年鴉片戰爭後佔領香港、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到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的重要時刻,為學生梳理香港憲制基礎的歷史背景。隨後,譚律師進一步聚焦國家憲制秩序。她將《憲法》比喻為大樹的根部,強調其作為國家根本法、最高法的地位,同時指出,《憲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在講解的過程中,譚律師不時透過提問引導學生思考,與他們一同逐步拆解複雜的法律概念,並引導他們反思法律條文背後的精神。譚律師這種結合歷史、法律及提問的講解方式,成功讓學生在歷史與法律的雙重維度中,逐步加深對國家憲制秩序的理解。
講座主講嘉賓譚雪欣律師以一問一答的方式,引導學生認識國家的憲制秩序。
嘉賓分享:在《基本法》保障下追夢無界限
在分享環節中,嘉賓Sharon與阿V先後以其人生及職涯經歷向同學分享《基本法》與他們的密切關係。其中Sharon在分享時與導盲犬Bene一同上台,娓娓道來其學習經歷。Sharon自幼因視網膜退化僅餘光感視力,卻未放棄對音樂的熱愛。Sharon指出:「在學校,老師為我提供點字教材和額外輔導,又為我在考試中提供合理的額外時間。」正因為《基本法》第136條對有關教育政策的保障,以及第33條賦予大家選擇職業的自由,Sharon能在大學修畢文學士(翻譯及傳譯)學位及成就自己的演藝夢。此外,《基本法》第34條亦保障了香港市民進行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在《基本法》的保障下,Sharon必定會繼續為大家帶來一次又一次精彩的演出。
Sharon(中)表示,觀眾因她的歌聲深受觸動,這份共鳴讓她倍感難忘。而阿V(右)則憶述曾被同學取笑為「外星人」,惟他以豁達心態將其轉化為「笑料」,贏得全場掌聲。
講座附設搶答環節,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下測試學生對講解內容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