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審查缺席即被DQ!事主急問補救方法 揭房署指引1招救回資格

文: 陳嘉蕙
2026.10.23

【公屋申請 / 公屋DQ / 房屋署 / 資產審查 / 取消資格】公屋輪候時間漫長,接獲房屋署「首次資格審查」通知原本代表上樓在望,但若不慎錯過面晤時間,隨時會被直接取消資格(DQ)!近日有公屋申請人發文求助,指自己因故未有按時出席審查遭房署 DQ。究竟錯過審查如何補救?根據房屋署官方指引,申請人只要限期內採取 1 個關鍵補救步驟,仍有機會翻盤提出覆核。

審查缺席遭DQ 樓主發文求助惹議

有公屋申請者於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收到房屋署通知出席首次資格審查,但最終並未依時前往,結果獲悉申請已被取消資格(DQ)。事主於網上發文向廣大網民求助,詢問是否有補救方法。然而,帖文中出現「早幾日月」等語意不明的字眼,隨即引發網民揣測錯過通知信件實際時間是「早幾日」還是「早幾個月」。

▼網民帖文▼

網民意見兩極 抨擊態度與質疑離港

帖文發布後,大量網民對事主的處理態度提出質疑。部分留言指出,資格審查屬公屋申請的關鍵程序,錯過面晤反映事主對申請不夠重視,甚至質疑其是否有迫切的住屋需求。此外,亦有網民推測事主可能因長期不在香港或居於內地,才導致未能即時收取並處理房屋署發出的郵件通知。

▼網民留言▼

經驗者分享經驗 建議盡快提出改期

在討論中,部分熱心網民及過來人亦提供實務建議。有曾遇到類似情況的申請者分享,若因突發事件或壓力等原因錯過約見,可嘗試主動聯絡房屋署說明情況並要求改期。另有觀點補充,未按時出席且無事先通知一般會被直接取消資格,因此事主必須主動提出合理解釋,方有機會重獲處理。

官方指引明示 2個月內可提書面覆核

根據房屋署《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若申請人未有依約出席詳細資格審查面晤且無事先通知,署方會認定其無意繼續申請並予以取消。不過,指引亦設有相應補救途徑:

1. 覆核期限:申請人可在收到取消資格通知信起計的2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或親臨房屋署申請分組提出覆核,並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2. 逾期處理:若超過2個月期限,除非具備特殊的酌情考慮理由並提供充分證明,否則房屋署一般不予受理。

3. 預先改期與查詢:若預知無法出席,申請人應事先透過「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更改時間;若已錯過,可致電房委會熱線 2712 2712 或親臨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尋求協助。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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