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的$5,000電子消費券已經用得七七八八,但如果你尚未用完的話就要留意,消費券是有使用限期的!正如宣傳片所講:「用咗最實際,過期就浪費!」派發電子消費券本意是想提振經濟,所以設有使用限期,別以為可以慢慢「搣」啊!想知道自己用盡餘額未?最後消費期限又是幾時?即睇以下教學啦!
Case 1: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及WeChat Pay HK用戶
使用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同WeChat Pay HK作為收取消費券的用戶,大部份已先後分兩期收取了共$5,000的消費券,第一期發放的$2,000有效期為5個月,相隔兩個月後發放的第二期$3,000則為3個月,所以兩期消費券將會在同一日到期!
假如你在8月1日收取第一張消費券,$5,000全額將會在12月31日到期;而於9月1日才收取第一張消費券的話,明年1月31日就是使用限期!
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所以記得不要等到最後期限才消費啊!
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同WeChat Pay HK用戶想查閱自己的消費券使用進度,可以登入應用程式內的「消費券計劃專區」,即可查詢已獲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已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尚餘可供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及已領取消費券的到期日等紀錄,總括來說:
- 2021年8月1日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的人士,消費券有效期是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1日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的人士,消費券有效期是2022年1月31日
Case 2:八達通用戶
至於使用八達通收取電子消費券的用戶,由於消費券以儲值額形式存入用戶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不過如登記人於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起計7個月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000,將不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消費券。
以8月1日開始領取消費券的人士為例,如果11月30日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12月16日就可以收到最後一期$1,000消費券。愈遲達成$4,000「合資格消費」,就會愈遲先收到最後一期$1,000消費券。詳情如下:
八達通用戶可透過客戶服務熱線、網站以及八達通APP,查詢「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已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尚餘未領取消費券金額以及領取消費券金額的截止日期等紀錄。
查詢方法:
- 八達通網站:voucher.octopus.com.hk
- 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 「八達通」應用程式(可查詢所有已在程式內登記的八達通卡的交易紀錄)
-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卡流動讀寫器
什麼消費才算「合資格」?
為了達到電子消費券提振經濟的目的,計劃設有「合資格消費」,涵蓋本地零售、餐飲同大部份服務業商戶,不論實體或網上店舖,都屬於「合資格消費」。而政府收費、非本地商戶等等,則不計入「合資格消費」。
自從政府推出消費券計劃以來,4間電子支付平台合共增加了超過220萬個消費者帳戶,市面上接受電子支付的商戶也新增近5萬間,刺激大家消費的同時,也鼓勵大家多使用電子支付。大家快啲check吓自己尚餘多少消費券金額,盡情在限期前使用。記住!用咗最實際,過期就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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