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公共範圍全民禁煙多時,有網民就表示日前在公園抽煙撞正房署特遣隊而被扣5分。事主事後回想,指如拒絕出示身份證,又或者謊稱非該邨住戶是否可以毋須扣分,而改為定額罰款$1500,但就被網民提醒勿以身試法。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指自己日前在公屋單位樓下的公園吸煙,期間遇上房署特遣隊巡查,被便衣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其後根據房委會公屋扣分制度被扣5分。事主續指,當時6名特遣隊成員均為便衣,形容其外貌如「師奶」或「豬肉佬」,認為6人當中或無控煙辦職員。他指對方如僅屬房屋署職員,自己堅稱非該邨住戶是否可以逃過被扣分,又或者以定額罰款$1500代替,
「佢只係房署職員,應該無權要我出示身份證。我話唔係住本邨係咪走得甩?」
拒出示身份證或招惡果
有網民在帖文留言,指即使事主自稱非本邨居民,對方都有權要求出示身份證,職員比對之下即可發現事主是否該邨住戶。有人就認為即使對方未能要求事主出示身份證,亦大可報警要求警員到場處理,屆時事主或同時被扣5分及罰款$1500,後果比現在更為嚴重,建議事主勿以身試法。
除指定範圍外 公共地方全面禁煙
房委會於2007年將轄下屋邨所有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租戶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包括電子煙或加熱煙),干犯者會在不予警告的情況下會立即被扣5分。翻查資料,年前曾有公屋居民反映指屋邨範圍內有不少地盤工人在公共地方吸煙,由於對方不屬該邨居民而未能透過扣分制度予以阻嚇。
「跨區吸煙」可罰$1500
針對此類「跨區吸煙」人士,房署職員可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向干犯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1500元。
公屋扣分「加辣」 噪音滋擾可扣7分
「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於去年12月中實施,9項行為的扣分幅度將有調整,其中滲水到樓下可被扣15分、噪音滋擾可扣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