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免稅額,同住或不同住如何定義?據稅務局資料,基本免稅額亦稱為單人免稅額,2023/24年度及其後之基本免税額為$132,000,換言之年薪如超出$132,000即有需要交稅,但同時亦有多種免稅額可扣減應繳稅項,如已婚人士免税額、子女免税額、單親免税額及傷殘受養人免税額等等。
供養父母免稅額Q&A
供養父母免稅額|父母如何定義?
- 納稅人或其配偶的親生父母;
- 法定領養的納稅人或其配偶的養父母;
- 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繼父母;
- 已故配偶的父母。
供養父母免稅額|祖父母或外袓父母如何定義?
「祖父母或外袓父母」是指:
- 你或你配偶的親生祖父母或親生外祖父母/領養祖父母或領養外祖父母/繼祖父母或繼外祖父母;或
- 已故配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供養父母免稅額|受養人要符合什麼條件?
針對供養父母免稅額,納稅人或其配偶如有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就每名受供養人士申索免税額,每名符合資格的受供養人士可獲得最低25,000至最高100,000免稅額,受供養的人士於本年度必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受養人年滿55歲,或合資格申請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的人士
- 納稅人至少連續6個月與受養人同住而無須支付十足費用/納稅人或其配偶每年向受養人支付不少於12,000。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 ||||
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
如年齡為55歲或以上但未滿60歲 | 25,000 | 25,000 | ||
如年齡為60歲或以上 | 50,000 | 50,000 | ||
未滿60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50,000 | 50,000 |
納稅人如全年與受養人同住,並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即可享有額外免稅額。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 ||||
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
如年齡為55歲或以上但未滿60歲 | 25,000 | 25,000 | ||
如年齡為60歲或以上 | 50,000 | 50,000 | ||
未滿60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50,000 | 50,000 |
供養父母免稅額|通常在香港居住定義
「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受養人,是指除了暫時性或偶爾性的離開香港外,該人是慣常地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為他/她日常生活的地方,並以香港社會一般成員身分在這裏生活。税務局會考慮他們與香港的社交及經濟聯繫,可參考的客觀因素包括:
- 在香港逗留日數,訪港頻密程度及每次逗留在香港的時間
- 在香港是否有一個固定居所
- 在外地是否擁有物業作居住用途
- 在香港有否工作或經營業務
- 其親友是否主要在香港居住
供養父母免稅額|父母免稅額同住定義是什麼?
「同住」的意思是指必須居住在同一郵寄住宅地址。
以下例子均「不屬於」同住:
- 父母經常在自己家裡逗留但不留宿
- 與父母居住在同一大廈或附近
如果不符合「同住」的定義,納稅人便不可申索父母免稅額。
供養父母免稅額|申報同住父母免稅額,要提供證明?
提交報税表時不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但填報申請報稅表時依然需要確認得合供養父母免稅額條件,但稅務局會定時抽查部分個案,並要求提交供養證明文件以作審查,有關文件可以包括:
1.受養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2.供養人和父母在有關年度住在同一地址的證明,例如*銀行月結單、*受養父母居所的租金收據水電費單。税務局會核對納税人提供的資料是否與税務局的電腦紀錄相符。另外,税務局會向其他政府部門,包括房屋署、入境處、社會福利署等索取有關資料,核實納税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正確。
供養父母免稅額|父母有工作會影響申索父母免稅額?
不會。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即使父母有工作都可以申索父母免稅額。
供養父母免稅額|兄弟姊妹可否攤分免稅額?
如有多過 1 人有資格就同一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就同一課税年度申索免税額,如各申索人未能同意由誰人在該年度作出申索,税務局不會考慮該申索。如免税額已給予任何一人,而有另一人在其後 6 個月內提出申索,已獲得免税額的人士,如未於合理時間內與其他有資格的人士就誰享有該免税額達成協議,税務局可發出補加評税,撤銷已給予的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現行法例亦無將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額或額外免税額攤分予不同納税人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