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施政報告|合標劏房定義為「簡樸房」 立法制定「劏房」出租制度

文: 王木木
2小時前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本周三(16日)發表施政報告,當中劏房問題備受關注。為解決劏房問題,香港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規管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並將合規單位命名為「簡樸房」。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

 

2024/10/16 12:55更新

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 標準將透過立法規範

現時香港的住宅分間單位情況差異很大,包括消防、通風、面積,以及是否有獨立廚廁等方面。政府認為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合規的單位。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提交報告,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

寬限期內不合規單位可繼續出租

政府將設立「劏房登記制度」,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可在寬限期內繼續出租,但必須於期限內改建成符合標準的「簡樸房」。

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則必須在取得認證,確認符合「簡樸房」標準後方可出租。

政府將分階段取締不合規單位

政府會設定足夠的寬限期,讓分間單位業主和住戶有時間作好安排。寬限期屆滿後,房屋局局長將會按實際情況,決定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地採取執法行動,逐步取締不合規單位。

財政司副司長及房屋局局長將公布細節

有關「簡樸房」的具體標準、立法內容、登記時間表等措施,將由「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和副組長房屋局局長公布,並諮詢立法會及持份者意見。


2024/10/14 16:00更新

施政報告2024劣質劏房處理方案

行政長官即將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預計將會交代處理劏房問題的整體方案。對於劏房戶關注的安置問題,有團體認為,僅依靠簡約公屋和過渡房屋作為安置選項並不足夠,建議政府提供更多無入住條件的安置單位,例如酒店房間等,以確保受影響居民能夠及時獲得安置。

建議訂定劏房最低標準

特區政府於去年成立了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承諾在10個月內就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提出取締不合標準劏房的方法、防止不合標準劏房增加以及提出有序解決劏房問題的方案等方面提出建議。隨時間推移,新一份施政報告冀能在劏房問題上有實質進展。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則希望行政長官能夠承諾,不遲於2026年將相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加快解決劏房問題的步伐。

在規範劏房的面積標準方面,工聯會和民建聯亦建議將劏房最低標準訂為不少於7平方米,淨高度分別不少於2米和1.8米。公屋聯會則要求居住面積不可少於9平方米、同時要設最低房間高度、獨立廚房、廁所及水電錶等,並要由專業人士認證。事實上,房屋局局長、「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副組長何永賢在今年初曾透露,單位面積、高度、通風、採光、是否有獨立洗手間、獨立水錶、獨立電錶等因素,都會被納入制定標準的考慮範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表示,即使優先取締7平方米以下的劣質劏房,估計仍涉及近2萬個單位。他呼籲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明確交代取締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以便社會各界有所準備。

團體倡設劏房登記制度及發牌制度

針對劏房的登記及執法問題,有團體建議政府設立「劏房登記制度」,要求所有現時營運中的劏房業主為其單位進行登記,申報單位面積、消防措施等詳細資料,以便政府建立全港劏房資料庫,識別出取締劏房的優先次序,並對不進行登記的業主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

同時,亦有團體建議設立劏房發牌制度,為新加入的劏房單位經營者提供清晰指引,確保新分間的單位符合基本宜居標準。

居民憂取締工廈劏房影響生計 促政府提供適切安置方案

對於居住在工廈劏房的居民而言,他們擔心一旦政府取締工廈劏房,將難以負擔市場上其他劏房單位的租金。他們指出,部分唐樓劏房單位的衛生及環境狀況可能比工廈更惡劣,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能夠充分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避免一刀切取締所有工廈劏房,並提供合適的安置方案,例如將他們遷往附近的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以確保他們的居住權益得到保障。

在規範劏房租金方面,有團體建議政府設立起始租金,避免劣質劏房被取締後,租金大幅上升,加劇基層市民的負擔。大部分團體認同政府需要為受影響租戶提供搬遷津貼,部分團體更建議政府為無法即時安置的受影響居民提供租金津貼,以便他們在私人市場租住合適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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