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圖則示意圖|為解決劏房問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到,將以立法方式處理劏房問題,並將合規單位命名為「簡樸房」。房屋局就規管「簡樸房」提出多項準則,並列出符合標準分間單位的示意圖。當局建議,如果出租不符合標準的分間單位(劏房)大士,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等。是次方案諮詢期將於下星期一(12月2日)起至明年2月10日進行,並計劃於明年上半年綜合意見後交代最終方案,預料最快明年第四季起,為現存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房屋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持分者意見。
簡樸房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 樓底淨高最少2.3米
就「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方面,當局建議內部樓面面積最少要有8平方米,基本上可提供空間設置單人床或碌架床、獨立廁所、通風窗戶和基本起居空間等。而樓底淨高度最少要有2.3米,以杜絕「閣樓房」和「樹屋」等不適切居所。
另外,亦要求其消防安全要求須與現行《建築物條例》標準相同,例如出口路線的淨高度須不少於2米、須以耐火分隔牆分隔大廈的逃生途徑或出口樓梯等。而每間「簡樸房」內均應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單位內的公共走廊或地方亦應設有滅火筒和獨立火警偵測器。
當局又建議,每個「簡樸房」須設與居住空間和廚房以間隔牆及門分隔的廁所,廁所亦不可建在露台和外廊,同時設置獨立水錶和電錶。但當局表示,不會強制要求每個「簡樸房」設有廚房,公共地方亦不應設有明火煮食裝置,減低火警風險。
簡樸房登記期為12或至18個月
在「簡樸房」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在「指明日子」當日或之前3個月內持有有效租約的劏房單位登記,建議登記期為12或至18個月,寬限期則建議訂為登記期完結後的12或至24個月。
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在「簡樸房」認證制度下,如果業主及「二房東」出租不符合「簡樸房」最低標準的住宅樓宇分間/劏房單位均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達法罰則包括︰
- 出租無獲有效寬限期或無獲認證為「簡樸房」的分間/劏房單位
- 出租獲認證的「簡樸房」但隨後被發現未能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
另外,如果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房屋局亦會研究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愈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
*在登記制度或「簡樸房」認證制度下,或在政府就條例相關事宜要求提供資料的情況下,且知道該項陳述是屬虛假的或不相信該項陳述是屬真實的
當局亦建議在「簡樸房」規管制度下設上訴機制,如果相關業主不同意房屋局局長就現存分間單位登記制度、寬限期和「簡樸房」認證制度所作的決定或所發出的書面指示時,可透過獨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約七成劏房單位業主可登記改建為簡樸房
當局表示,估計現時11萬劏房單位,大約有三成單位需進行較大規模改建以滿足「簡樸房」最低標準,餘下約七成單位則預計可透過較簡單執修就符合最低標準。而文件中亦建議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的現存分間單位業主,可獲房屋局局長給予寬限期把劏房改建為簡樸房。
為便利現存分間單位業主進行登記,政府會盡量簡化登記程序及須遞交的資料,當中包括業主及租戶資料、單位地址、分間單位數目、面積及設備、相關租賃開始及結束日期、有效租約副本及/或獲差餉物業估價署批署的租賃通知書等。
政府會在登記期和寬限期相繼結束後,逐步推展針對違法出租不合標準單位的執法行動,並以「風險為本」原則,決定執法行動的優次,包括單位是否違反最低標準、是否涉及嚴重安全問題,以至單位所處建築物內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多少,以及單位所處建築物公共地方的狀況等。
預計最快明年第四季起實行
當局計劃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總結收到的意見,並交代「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最終方案,以望能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爭取明年內獲立法會通過。
如果草案獲得通過,預料最快明年第四季起,為現存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認證的有效期建議為5年,之後須每5年提交經由專業人士核證的報告,確認相關單位仍符合「簡樸房」最低標準,方可申請延續認證,以繼續合法出租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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