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轉紅雨打工仔上班時間引爭議!公司令90分鐘內返工00後1原因想遲返被拒 有無犯法?

文: 古曦朗
9小時前

每當香港遇上惡劣天氣,公司的復工安排總是引發熱議。近日,一宗有關「黑雨」後復工的職場糾紛,再度成為網民討論焦點。有公司要求員工在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90分鐘內返回工作崗位,但一名「00後」員工因一原因申請遲返被拒,引發了公司嚴格政策與勞工處指引之間的爭議,究竟公司此舉是否合法?

黑轉紅雨公司規定90分鐘內復工  00後員工想「食完飯先返」被拒引爭議

事件源於一名打工仔在社交平台發文,透露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黑雨警告取消後90分鐘內返回公司。當時一名年輕同事希望延長復工時間,給出的理由是「食完飯先返」,但被上司認為理由不充分而拒絕。

上司的回應被網民認為是管理方式過於嚴苛且不夠人性化,尤其是在交通可能受影響的惡劣天氣後。帖文留言區充滿對公司政策的批評:「2025年啦,仲咁唔人性化管理」、「呢套管理方法,已經好過時」、「老X土」。更有網民指出,公司嚴格的考勤制度會讓員工失去為公司賣命的意願:「呢D小事吓吓執到咁正仲邊有人甘心替公司賣命」。

香港法例:公司要求90分鐘復工不違法

根據香港勞工處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員工應在2小時內(即120分鐘)返回工作崗位,前提是當天剩餘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

雖然公司的90分鐘要求比勞工處指引更嚴格,但由於此守則屬於指引性質而非強制性法例,因此公司此舉在嚴格意義上並不違法。不過,勞工處的指引強調僱主應彈性處理,考慮到路面及交通狀況,並確保員工在惡劣天氣後的安全。

若公司政策過於嚴苛,可能導致以下問題:

  1. 安全性風險:若90分鐘的時限讓員工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趕回公司,可能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中確保員工安全的原則。

  2. 勞工權益:若員工因合理原因(如交通癱瘓、地區水浸)無法及時返回,僱主不應因此扣薪或懲罰,否則有機會引發勞資糾紛,甚至被投訴。

簡而言之,公司的90分鐘要求不違反具體法例,但可能與勞工處的彈性指引相違,建議僱主在制定政策時,需同時考量合理性和安全性,以避免潛在的法律或聲譽風險。

資料來源:全港店舖消息/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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