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戶做外賣員都要上報?網民:搵多$1都要報!漏報一筆最高罰5萬兼收樓!附房署嚴查清單

文: 陳嘉蕙
1小時前

【公屋審查/Foodpanda/KeeTa/外賣員】近年房屋署大力打擊濫用公屋及虛報入息,不少居住在公屋的基層市民為補貼家計,會選擇在正職之餘兼職「炒散」,或加入Foodpanda、KeeTa等平台送外賣。然而,網上討論區及社交媒體近日瘋傳,指政府正嚴查此類「非固定收入」,更有網民警告「就算搵多$1都要報」。究竟外送員、散工是否必須上報入息?一旦漏報,後果真的如此嚴重嗎?

入息申報無死角:炒散外賣皆屬「收入」

公屋住戶常誤以為小額或短期收入可免申報,但根據房署指引,申報範圍極為廣泛:

1. 全方位覆蓋:入息包括兼職、炒散(散工)、佣金及小生意利潤。

2. 平台經濟入息:外賣平台(如 Foodpanda、Deliveroo 等)的服務視為「自僱收入」或「兼職入息」,必須申報。

3. 無金額下限:理論上不存在「金額太小免申報」的灰色地帶,即使是一日替工的實質金錢收益也須如實反映。

漏報「一筆」收入 被告虛假陳述

不少市民抱持僥倖心態,認為數百元的散工收入神不知鬼不覺。然而,法律後果遠比想像中沉重。根據《房屋條例》第26(1)(a)條,任何人在向房委會提供資料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犯罪。

1. 法律制裁: 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2. 收回單位: 房署有權根據違規情況,發出「遷出通知書」強制收回公屋單位。

3. 追補租金: 若因瞞報入息而支付了較低租金,房署會向住戶追回少付的差額。

4. 案例警示: 工聯會幹事潘志輝於2010年申請公屋時,被指未有申報於港台做散工所賺的$1,440,其後遭控「作出虛假陳述」,初審時更被罰款$3,700。潘其後提出上訴,最終得直,獲撤罪及退回訟費。但事件反映,即使是一次性、短期、現金發放的散工收入,亦可能被視為虛假申報而惹官非。

大數據時代:房署與稅務局「連線」嚴查

隨著科技進步,房署調查住戶入息的手段已變得更為精準和全面:

1. 數據互通:據網民稱,房署可與稅務局等部門連線,或要求住戶提供銀行流水賬及強積金供款紀錄。

2. 電子紀錄難藏:平台經濟的報酬多透過銀行轉賬,電子留痕令瞞報行為無所遁形。

3. 消費水平覆核:若住戶的實際消費水平與申報入息明顯不符,可能會被列為重點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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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指南:保留單據與據實申報

綜合上述案例,可見即使是以現金收入為主、散工性質或零碎收入來源,只要涉及申報程序,亦不能掉以輕心。一旦被視為「虛報」、「隱瞞收入」,不但可能喪失公屋資格,亦可能觸犯法例,面臨罰款、還款甚至刑責。想安枕無憂,記住:

1. 詳細記錄:記錄每日的兼職工作紀錄、薪金支領日期及金額。

2. 保留證明:存好入賬紀錄、外送平台系統內的收入明細表或糧單。

3. 主動查詢 若不確定某項津貼或意外收入是否需要申報,應主動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查詢,切勿自行解讀政策。

( 如有疑問,應盡早向房署(電話:27122712)或專業顧問查詢,避免因誤會而誤墮法網。)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KeeTa外賣關注組香港稅務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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