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津貼、房屋津貼|香港高昂的樓價和租金佔極大部分生活成本,為減輕市民負擔,政府推出了租金援助、住屋維修津貼、租樓減稅等政府資助,自住物業維修津貼最高可達$80,000。此外,中電和港燈亦有推出電費補貼及資助,即看詳細政府住屋津貼資助!
香港住屋津貼、房屋津貼懶人包
香港住屋津貼|1.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為紓緩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房屋署自2021年起推行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最多可獲發$3,900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暫定至2025年6月。政府表示會在適當時候檢討計劃。
計劃對象
- 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
- 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申請資格
-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 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以及
- 並非在囚人士。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
住戶中合資格成員人數 | 現金津貼金額(每月) |
1人 | 1,300元 |
2人 | 2,250元 |
3人 | 2,700元 |
4人 | 3,050元 |
5人 | 3,350元 |
6人 | 3,900元 |
計算現金津貼起始月份
計算現金津貼申領的起始月份,會以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最早計算日期為2021年7月1日。現金津貼以有關曆月的首天起計算。
香港住屋津貼|2. 租金援助計劃
合資格的公屋租戶可申請寬減租金,可獲寬減四份之一或一半租金。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申請資格
非長者家庭(可獲減一半租金)
-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5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25%;或
- 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50%至70%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非長者家庭(可獲減四分之一租金)
-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70%,但不低於5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但不超過25%。
長者家庭(可獲減一半租金)
- 長者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70%;或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
(長者家庭指所有家庭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
另外,亦要符合以下3個要求:
- 戶主及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 現居單位的面積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
- 戶主及家庭成員沒有領取包括租金津貼在內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已結束
市建局於2024年4月1日起,結束服務內容及對象相近的「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現可考慮「樓宇更新大行動2.0」)、「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現可考慮「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及「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這三個計劃。市建局會繼續透過「公用地方維修資助」、「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以及屋宇署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支援不同業主的需要,協助他們履行維修保養的責任。市建局亦將推出全新的 「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推動業主有「預防性維修」的概念,為樓宇進行周期性的維修保養的同時,引入預防性措施,保持樓宇狀況持續良好及減慢樓宇老化的速度。現時,維修自住物業有以下兩項津貼計劃可考慮︰
香港住屋津貼|3.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此津貼旨在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加強其居所的安全。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
- 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及
- 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均居住在申請物業;及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i. 年滿60歲長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ii. 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或
iii.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須同時符合以下:
a. 其同住家庭成員有65歲或以上長者; 或
b. 其同住家庭成員經由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生證明為殘疾人士或健康狀況欠佳人士;或
c. 其同住家庭成員沒有50歲以下健全成年人)
iv. 傷殘津貼的受助人,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 申請人不得為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
津貼金額
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80,000港元。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可共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每個物業可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如申請人曾申請房協轄下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申請人仍可向市建局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惟兩津貼下可獲的津貼總額不會超出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津貼上限(即80,000港元)。政府撥款情况許可下,每位申請人在首次成功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申請表提交日期起計10年內, 最多可分4次申請。
津貼範圍
合資格申領津貼的工程範圍涵蓋以下14個工程:
- 樓宇結構改善工程,例如修葺鬆脫、破裂、剝落或破損的混凝土;
- 改善樓宇外牆安全狀況的工程,例如修葺破損的批盪或紙皮石;
- 檢驗、修葺或更換破損的窗戶;
- 樓宇檢驗或修葺工程;
- 樓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例如改善走火通道、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和耐火結構;
- 提供、改善和維修保養樓宇的消防裝置和設備;
- 清拆違例建築工程和違例天台搭建物;
- 改善屋宇裝備和衛生設施,例如修葺、維修保養和更換升降機、消防裝置和設備、電線、煤氣豎管、安裝無障礙設施、更換破損的便溺污水管、廢水管、雨水管、食水管、通風管及地下排水渠;
- 修葺天台及平台防水層,以及改善滲水問題的工程;
- 進行斜坡或擋土牆的維修保養或改善工程;
- 改善分間單位的消防及樓宇安全的工程;
- 因上述工程引致的相關維修保養工程,包括勘測工程和專業服務(如清拆石棉等);
- 進行與上文1.1至1.12項有關的附帶或跟進工程,例如因修葺或修復工程所引致的整修工程;以及
- 用於償還申請人尚欠屋宇署、房協或市建局的樓宇維修貸款餘額,及/或撤銷有關法定押記/押記令所涉及之費用。
香港住屋津貼|4. 樓宇更新大行動2.0
政府合共注資60億元,夥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向合資格的住宅或綜合用途樓宇的自住業主提供支援,以協助他們遵辦「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補充︰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適用於第一類別樓宇) 已於2023年9月30日截止申請。第四輪尚未公布。以下為第三輪資料以作參考。]
目標樓宇
第三輪2.0行動的適用樓宇分為兩個類別:
第一類別
業主或業主組織有意自行按照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為其樓宇籌組涉及公用部分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申請表及所需文件須於限期前經指定方式交回市建局,申請參加成為第一類別的樓宇。
申請細則(只適用於第一類別樓宇)
參加資格[補充︰第三輪已截止申請。第四輪尚未公布。以下為第三輪資料以作參考。]
參加第三輪2.0行動的樓宇必須符合下列準則:
1. 私人住用(包括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持有)或綜合用途(商住用途)樓宇,樓齡達 30 年,以樓宇佔用許可證(又稱入伙紙)為準,即入伙紙日期須為 1993年9月30日或以前;及
2. 樓宇的住用單位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單位不超過港幣 $187,000、 新界單位不超過港幣 $143,000;及
3. 符合下文3.1 或 3.2的規定
3.1 4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
無論有否收到屋宇署/獨立審查組就其樓宇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或預先知會函件,業主組織/業主有意自行根據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而屋宇署/獨立審查組於2023年1月6日或之前未發函確認有關樓宇已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工程並已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或
3.2 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
屋宇署/獨立審查組已就樓宇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或預先知會函件,而屋宇署/獨立審查組於2023年1月6日或之前未發函確認有關樓宇已完成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並已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及
4. 除樓宇業主或業主組織於2023年1月6日或之前已為其樓宇的修葺工程合約進行招標,而招標程序經市建局確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樓宇公契(如適用)的相關要求。否則業主或業主組織必須同時付費參加市建局的「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招標妥」)採購檢驗服務及修葺工程合約。
業主組織類別及申請代表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必須由法團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出申請。
未有成立法團(包括合作社樓宇),則必須由全體業主或合作社(視乎情況)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出申請。請參閱「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內附錄一《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樓宇申請須知》了解相關的申請規定和要求。
香港住屋津貼|5. 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
應課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有資格申索扣除以租客身分根據住宅處所的合資格租賃而繳付的租金,納税人可獲扣除由其同住配偶以租客身分根據住宅處所的合資格租賃而繳付的租金。住宅處所必須是沒有受任何法律或指明文書(如政府租契、佔用許可證等)禁止作住宅用途的建築物或其任何部分。如納稅人有多於一個居所,有關處所必須是其主要居所。
納稅人在每個課稅年度可扣除款額最高為10萬元。就每份租賃而言,扣除上限會按上述最高扣除款額因應下述情況而調低:
- 如租賃下有多於一名租客 – 根據合租租客人數按比例計算;或
- 如租賃的合約期只佔某一課税年度的部分而非全部時間 – 根據該租賃的合約期與該課税年度重疊的期間按比例計算。
更多詳情:稅務局網站
香港住屋津貼|6. 電費紓緩計劃
為紓緩電費上調對住宅用戶在低碳轉型期間造成的影響,政府於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為全港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最多1,200元的新一輪電費紓緩金額,分24個月發放(即每月50元)。住宅用電的登記用戶一般都可以得到電費紓緩。
由2024年1月1日開始,政府會連續24個月,在每月首日,向當天為電力公司的住宅用戶存入50元的紓緩金額。而每一個月於同一住宅地址下,只能有一個住宅用戶獲得紓緩金額。
發放方式
所有電費補貼僅用作扣除電費之用,並於指定期限直接於賬單內抵銷扣除,補貼金額不會以現金發放。
更多詳情:環境及生態局網站
香港住屋津貼|7. 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
中電於2024年透過「中電社區節能基金」撥款 5,000萬港元推出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向供電範圍內內5萬個有需要家庭(65歲或以上的獨居或雙老長者、低收入家庭及殘疾人士) ,每戶提供600港元的的電費資助;及向2萬個劏房住戶每戶提供1,000港元的電費資助,以減輕有需要家庭的生活負擔。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居民及持有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以及為以下其中一種家庭類別:
- 65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類別(必須正在領取綜緩或長者生活津貼)
- 低收入家庭類別(必須正在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綜援/全額學校書簿津貼/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全免學費)
- 殘疾人士類別(必須持有或正在領取殘疾人士登記證/綜援計劃的交通補助金/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傷殘津貼)
- 劏房住戶(居住於劏房/居住單位內沒有獨立的中電電錶)
申請方法
- 受惠人士必須經由已參與本計劃的社福機構或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提名及遞交申請
- 由社福機構或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核實受惠人士的資格,再由中電審批申請
申請所須文件
長者、低收入家庭及殘疾人士類別:
- 受惠人士香港身份證
- 電費單副本 (需完整顯示居住地址、電力賬戶註冊客戶英文姓名及編賬號碼)
- 根據申請類別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及編號
劏房住戶類別:
- 受惠人士香港身份證
- 居住地址證明
- 個人港元儲蓄賬戶的銀行副本 (銀行存摺首頁、月結單或電子月結單)
申請日期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7月31日(已截止申請)
預計發放資助日期
2024年12月或之前
申請地點
請參閱中電網站的參與社福機構名單:按此查閱
香港住屋津貼|8. 中電長者電費優惠收費
合資格長者申請中電長者電費優惠後,即毋須繳付最低收費。另外,每2個月的首400度電力將享有半價電力優惠,優惠均適用於住宅用電價目的電力費用、燃料調整費和節能回扣,用電價目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需要人士可向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提交申請。
申請資格
- 年齡60歲或以上;
- 獨居或與同等資格長者合住;
- 目前領取或符合資格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純家居用電的住宅客戶。
香港住屋津貼|9. 中電支援劏房住戶及過渡性房屋住戶
支援劏房住戶
中電撥款420萬港元,為由社區夥伴轉介的劏房個案重新鋪設劏房單位的電線,以便安裝獨立電錶,改善劏房住戶的電力安全。每個電力賬戶登記地址只可獲一次此項計劃資助。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申請人必須為劏房的業主或租戶,而且單位位於由中電供電的樓宇;
- 該單位是環境惡劣的劏房單位,且劏房未有安裝獨立的中電電錶;
- 每個劏房都必須設有獨立門戶,業主須得到上升總線擁有人的同意進行重鋪電線工程;
- 申請人必須是該單位的中電註冊客戶,或得到該註冊客戶的同意;及
- 所有申請必須得到業主同意;
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攜同電費單到中電指定社區夥伴填寫此申請表。中電收到申請表後,會委託承辦商視察單位。申請如獲批核,會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處理整項工程,包括: 重鋪電線、檢查裝置、簽發完工證明書,以及由中電安裝獨立電錶。中電指定社區夥伴詳情如下:
支援過渡性房屋住戶
中電撥款400萬港元,向2,000個過渡性房屋住戶提供每戶2,000港元的節能電器資助,提升家居能源效益,惟計劃不接受公開申請,詳情可向過渡性房屋負責人查詢。
香港住屋津貼|10. 港燈電費優惠計劃
港燈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合作,為60歲以上長者、殘疾人士、單親家庭及失業人士提供港燈電費優惠計劃。申請獲批的住戶可享有每個月最初200度電費4折優惠,並且豁免電費按金及最低收費。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註冊住宅客戶,並為以下四類人士之一:
- 長者(60歲或以上;獨居或與同等資格長者同住;及現正領取或有資格領取綜援)
- 殘疾人士(申請人或其家人現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傷殘人士標準金額,或申請人或其家人現正領取傷殘津貼,及符合資格領取綜援)
- 單親家庭(現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單親補助金)
- 失業人士(現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失業人士,年齡為十五至五十九歲,但不包括十五至二十一歲接受全日制教育人士)
申請辦法
申請人於港燈客戶中心及屬於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會員機構的審核中心索取「長者電費優惠計劃申請表」,再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居住單位的電費單及表格所列之其他所需證明文件遞交所屬區內的審核中心或透過其他社會服務機構轉介申請。為避免重覆申請,請於區內審核中心辦理申請。審核中心會根據所需資格作出審核及決定。當審核完畢後,審核中心會將申請轉介至港燈作最後批核。獲接納的申請人將會獲本公司另函通知。
香港住屋津貼|11. 港燈劏房租戶電費津貼計劃
未有安裝港燈獨立電表的合資格劏房租戶,可申請每年每戶港幣1,000元的現金資助,電費津貼計劃之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港燈批准申請後,會將資助額發放至收款銀行戶口。港燈會於成功發放資助後,以申請
人指定的形式發出「電費津貼發放通知書」。
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居於港燈供電範圍內的劏房,位於港燈住宅電力賬戶供電地址所覆蓋的屋宇單位內,而且未有安裝港燈獨立電表;
- 床位寓所及位於非住宅樓宇的之劏房不會被視作為合資格劏房;
- 申請須由居住在合資格劏房的住戶的其中一位成年成員(申請人)遞交,而該住戶的任何1位成員需擁有有效長者咭,或領取以下任何一個(綜援、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在職家庭津貼、學校書簿津貼、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政府資助,或戶主正在申請公屋並持有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的藍卡,或為港燈指定的審核中心或區議員轉介而並無領取所列政府資助的低收入住戶(俗稱「N 無住戶」)或有經濟困難住戶;
- 於同一曆年內,申請人或其住戶未有遞交另外一份申請,及未有領取計劃的任何資助
申請程序
申請人須親身到任何一間審核中心遞交申請。申請人可先填妥計劃申請表(可於港燈網站下載或到審核中心索取),並必須出示下列文件以供審核中心核對身份及資格: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正本;
- 合資格劏房租約正本或在申請日前三個月的合資格劏房租金收據正本;
- 申請人資格的證明文件正本;及
- 申請人名下的本地個人港元儲蓄/往來銀行戶口(收款銀行戶口)證明文件(即銀行存摺首頁、銀行月結單或銀行信件的副本),用作發放資助之用,文件須清楚顯示申請人的姓名及戶口號碼。
香港住屋津貼|12. 保良局宏輝慈善基金
保良局成立的「保良局宏輝慈善基金」主要援助受市區重建、私人發展商收購、清拆令,或意外事故影響而必須另行租住房屋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改善家居安全。
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要為香港居民,並需通過經濟審查。
援助金額
租金資助上限為$10,000,至於改善家居安全資助上限為$5,000,每戶5年內只可就以上兩個項目申請各一次。
申請方法
申請必須由保良局、政府部門(如社會福利署)、法定機構(如醫管局)或非牟利團體的註冊社工轉介,詳情按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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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自2021年起推行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現金津貼金額水平視乎住戶中合資格成員人數而定,最高可獲發$3,900現金津貼,詳情可參考住屋津貼資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