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懶人包|垃圾徵費暫緩 不會在8月1日推行!政府正研究將垃圾運往大灣區焚化

文: 梁穎心
2024.05.29

垃圾徵費懶人包|政府宣布無限期暫緩實施垃圾徵費,預期到2025年年中,再檢視回收配套、公眾教育和宣傳、如何優化垃圾收費計劃、市民對減少固體廢物的參與度等。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透露,現正探討將部分廢物運往大灣區城市焚化,現階段港府要先與內地商討如何合作,再尋求中央批准。

垃圾徵費最新消息|政府研究將垃圾運至大灣區處理

政府宣布暫緩垃圾徵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覆日後會否重推垃圾收費時表示,收費有助推動市民回收,未來將改善政策,待社會接受度提高時再推行。另外,由於本港擬於2035年停用堆填區,現正探討能否將本港部分都市固體廢物運送到大灣區城市焚化。

民建聯劉國勳表示,內地焚化設施較為完善,處理量較多,可考慮與大灣區城市合作,讓其幫助焚化。不過,垃圾進口內地門檻高,要解決出入境垃圾標準,另外亦要港府要與內地達成協議,最後還須獲中央批准,方可將部分可回收廢物運到大灣區設施處理。

來源:HKET、HKET圖片庫

垃圾徵費|暫緩實施垃圾徵費

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日前(5月24日)指,提交的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反映不同持份者對計劃抱有質疑,擔心若如期實施將會造成極大混亂,包括對住戶及商戶經濟構成壓力,亦會引起清潔工的離職潮。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5月27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宣布暫緩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即不在8月1日實施收費。

接下來,政府會推行一系列工作,包括增加回收配套;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研究如何優化垃圾收費計劃等。政府會不斷監察和評估社會整體在減少固體廢物和市民改變處理垃圾習慣的成熟情況,並在2025年年中,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市民對減少固體廢物的參與度和政府看法,並聽取委員的意見。

來源:新聞公報劉國勳@FacebookHKET

垃圾徵費|4月1日各區14處試點率先試行垃圾徵費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3月25日)開會,根據會議文件,政府打算安排一些政府大樓和其他樓宇作先行先試,以便審視垃圾收費實施時可能會遇上的問題。納入「先行先試」的處所包括即公私營住宅、「三無」大廈、商場、食肆及院舍。

在實地試行期間,政府會向所有試點免費提供指定袋及標籤,並會在過程中收集運作數據及透過意見調查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 按圖睇14處試行處所名單。

另外,為協助市民逐漸適應垃圾收費和改變棄置廢物習慣,環保署將於垃圾收費實施初期,向三類住戶免費派發指定袋。每戶每月20個容量為15公升的垃圾袋,為期6個月,即合共120個免費指定袋。

指定住戶對象:「三無」大廈、鄉郊村屋、公屋(包括過渡性房屋)住戶

派發安排如下:

來源: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垃圾徵費|推垃圾徵費App 舉報違規棄置垃圾

環保署預計於3月推出垃圾徵費應用程式,市民可透過App了解指定袋及指定標籤的售賣點,及向環保署舉報疑似違規棄置垃圾情況。署方會根據市民提供的情報,制訂違法黑點名單,打擊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會按照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在有需要時與提供情報的市民聯絡了解更多資訊,協助執法。

市民如對垃圾徵費有疑問,可致電環保署的顧客服務熱線(2838 3111)查詢。環保署熱線運作時間為星期1至星期5,早上8時半至下午6時半,非辦公時間則可以留言與署方人員聯絡。

來源:HKET環保署

垃圾徵費|誤買假冒垃圾袋不違法

市民今日起可於指定銷售商,如超市、便利店、百貨公司、家品店等商戶購買垃圾徵費指定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並非所有授權銷售點均會售賣9款不同尺寸的指定袋,多數有售較為常用的10公升、15公升及20公升指定袋,未來將有應用程式讓市民查閱不同容量指定袋的購買點。

針對網上有人平價售賣指定袋,謝展寰表示,若市民「唔覺意」購買假冒的指定袋並不犯法,但要注意那些假冒袋並不能當指定垃圾袋使用。他呼籲市民應到有「獲授權零售店」標籤的商店購買指定袋,如大型便利店及超市等,免招損失及擔心。他又強調當局會嚴厲執法,打擊售賣假冒指定袋。

早前網上傳出,有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大幅提高處理大型垃圾的收費。謝展寰回覆,有關費用由物管公司等持份者自行決定,不過物管公司有責任清楚列出收費明細,如有多少費用因垃圾徵費而衍生,不能將數目混淆。

來源:HKET

垃圾徵費|擬延後至8月實施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於早前(1月19日)記者會宣布,垃圾徵費的法定生效日期將會推遲到8月1日。而原定的生效日4月1日會繼續舉行垃圾徵費試行,以「先行先試」的模式,包括前往樓宇作實地展示,並記錄影片及照片作宣傳教育之用,讓市民看見措施真實的操作流程。而有關垃圾徵費的各類措施,如在授權銷售點售賣指定膠袋等前期工作將會按照既定時間表進行,並不會受法定生效日延期影響。

謝展寰回應指,過往一個星期知道不少市民對垃圾徵費有不理解的地方,社會各界提出很多問題,故希望透過「先行先試」模式讓市民慢慢了解和改變生活習慣。同時算是一個「演練」,讓多個參與的政府部門理順執行磨合期,有利政策實施及讓市民充分理解執行細節。

垃圾徵費|原定2024年4月1日 延後至8月1日實施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俗稱「垃圾徵費」或「垃圾收費計劃」,是一項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設計的環保政策。原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後延後至8月1日實施,旨在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垃圾徵費實施後,市民需要購買指定的垃圾袋來棄置垃圾,垃圾袋的價格為每公升0.11港元。對於大型垃圾及大型傢俬,則需購買統一價格為11港元的「收費標籤」。環保署設6個月適應期:「在適應期內,我們會對違規人士盡量給予口頭警告,而非採取執法行動。 雖然我們在適應期內會集中進行宣傳教育。」


垃圾徵費|個人/家庭 一般垃圾收費及尺寸

「按袋」/「按標籤」收費

如需棄置一般垃圾,市民須預先購買指定垃圾袋,指定袋有九種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收費$0.3-$11/個,即每公斤$0.11。

如需棄置大型垃圾(無法放進袋中的垃圾、傢俬、櫃、床褥等),則需貼上指定大型垃圾標籤,每個售11元。

按重收「入閘費」

此模式主要用於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的垃圾。市民毋須以指定袋包妥垃圾或在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垃圾將按重量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徵收「入閘費」。


垃圾徵費|垃圾袋/標籤購買地點

環保署於1月15日宣布,垃圾徵費計劃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可在3000個獲授權銷售點購買,包括百佳、惠康、7-Eleven、OK 便利店、AEON和HKTVmall等。

指定袋和指定標籤將於一月下旬至二月期間開始發售。

指定膠袋零售點|「一袋兩用」

為推廣減廢重用,市民可於授權零售點收銀處購買散裝單個指定袋,以代替塑膠購物袋,回家後作為垃圾袋使用,從而達致「一袋兩用」之效。市民於購物時,可選擇使用自備的購物袋、以最少一元購買由商戶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或以法定售價購買指定袋盛載貨品。除「759阿信屋」和「city’super」外,大部份授權零售點均可提供「一袋兩用」服務。


垃圾徵費|垃圾袋/標籤防偽特徵

指定袋/標籤只會在獲授權的銷售點出售,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和網上平台等。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包括條碼、批號、二維碼、防干擾設計。


垃圾徵費|垃圾棄置/收集地點

垃圾收費計劃正式氐效之後,市民在垃圾棄置/收集地點棄置垃圾前,必須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

  • 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只適用於按袋/按標籤收費模式)
  • 食環署垃圾收集站
  • 食環署垃圾桶站
  • 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包括壓縮型及非壓縮型垃圾車)
  • 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

*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的垃圾會以按重模式收取「入閘費」,因此毋須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以免雙重付費。

公用垃圾收集點:

公用垃圾收集點是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清潔承辦商共同訂定的,在垃圾收集計劃規定下,物業管理公司須在顯眼位置貼上環保署的宣傳標貼。公用垃圾收集點包括:

  • 後樓梯垃圾桶
  • 樓層垃圾房
  • 樓層垃圾槽口
  • 中央垃圾房
  • 大型垃圾收集點

垃圾徵費|違例罰則

垃圾徵費正式實施後首6個月將設有適應期,環保署強調:「即使在垃圾收費的『適應期』內,仍會繼續對亂拋垃圾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在公共地方非法棄置垃圾,無論是否用指定袋包好或貼上指定標籤,執法部門都會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向相關人士處以3,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適應期過後,如市民將沒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擺放在以下地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的司機或職員,即屬違法。

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違規垃圾定義

違規垃圾是指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這些垃圾便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

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或大型傢俬,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否則該等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

 


垃圾徵費每月支出估算

政府將由2024年4月1日延後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環保署環境保護主任(減廢及社區回收)簡煒堯預計,3至4人家庭,每日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每月垃圾收費開支約30元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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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減免方法

源頭減廢

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選擇可重用或可降解的替代品,以及減少食物浪費等。

回收循環再用/再造

環保署鼓勵市民通過「綠在區區」計劃,積極回收紙張、金屬、塑膠、玻璃樽、充電池、小型電器、慳電膽及光管等物資,有助減少垃圾量,實現循環再用。參與「綠在區區」計劃的市民可獲得綠綠賞積分,可以用來兌換日用品,如即食麵、油、米、文具等。

新一代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則設立回收環保站、位置貼近民居的回收便利點,以及每周定時定點、以街站形式運作的回收流動點,接收至少九種常見回收物,服務範圍覆蓋全港十八區。


垃圾徵費|垃圾徵費豁免、額外援助及津貼

根據立法會文件,政府會在實施徵費首6個月,向公屋戶、「三無大廈」住戶和鄉郊村屋住戶免費派發垃圾袋。原因為公屋住戶比較多長者和基層人士,「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基本上沒有物業管理公司,居民或需較長時間適應和學習。派發數量方面,每戶每月派發20個容量為15公升的指定袋。

另外,實施垃圾收費後,政府會向所有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助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以盡量減輕垃圾收費帶來的財政壓力。


垃圾徵費爭議|物管公司會為住戶包底?

垃圾徵費其中一大爭議就是「包底」。有物業管理業界指或會事先購買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處理,有違污者自付的原意。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於1月16日表示,在垃圾徵費執行細節上,對於物管公司「包底」之說,如屋苑住戶未有使用指定袋,物管公司可用大型指定袋為住戶收垃圾,但澄清此舉不是「包底」,而是「執手尾」,並強調只是過渡階段的做法。


垃圾徵費爭議|商戶送垃圾袋作宣傳?

有地區團體及志願團體會免費派發指定袋,市民質疑免費指定袋會否變成宣傳用途。政府解釋免費派發指定袋僅為非牟利用途,法例禁止超市及藥房等以送贈指定袋作招徠。


垃圾徵費爭議|垃圾徵費違法難以監控 如何執法?

許多人認為現行的回收配套系統尚未完善,例如有見回收箱長時間存放廢物未清理,分類回收的效率不高。有市民亦擔心垃圾徵費實施後,部分市民或會將垃圾棄置於街道垃圾桶,對社區環境造成公共衛生隱憂。市民普遍關注是,政府如何有效監督和實施垃圾徵費政策,以及如何執法監控違規情況;如果分類回收和相關配套措施不足,垃圾徵費政策的成效可能難以達到預期,反增加社會成本,更帶來衛生問題。


來源:立法會政府新聞網環保署垃圾徵費

 

延伸閱價:

一般市民的收費模式分「按袋」或「按標籤」收費。市民須預先購買指定垃圾袋,指定袋有九種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收費$0.3-$11/個,即每公斤$0.11。>>詳情<<

環保署於1月15日宣布,垃圾徵費計劃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可在3000個獲授權銷售點購買,包括百佳、惠康、7-Eleven、OK 便利店、AEON和HKTVmall等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和自動售賣機。指定袋及指定標籤亦可透過獲授權的網上平台購買。>>詳情<<

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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