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計劃於2018年恆常化,目的為幫助公屋租戶置業上車,合資格的綠表人士可以申請。以下就為大家整合綠置居計劃的申請詳情,包括綠置居申請資格、申請方法、申請費用及轉讓限制等。
最新消息︰房委會第三季推售綠置居新盤宏緻苑
房委會今日(6月12日)通過「出售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單位2024」(「綠置居2024」)的平均售價和銷售安排。
宏緻苑定價6折出售 平均售價約247萬元
當局將於今年第三季推出九龍灣宏照道宏緻苑,涉及2,576個單位,計劃以市值6折定價,平均呎價6,740元,建議售價介乎115萬至349萬元,平均售價大約247萬元。宏緻苑預計於2025年第四季完工,第三季開始接受申請,並安排在第四季揀樓,以及在2026年5月底入伙。
宏緻苑實用面積介乎193至466平方呎
宏緻苑單位的實用面積介乎193至466平方呎,其中實用面積介乎280至298平方呎的單位有895個;450至466平方呎有731伙;377至395平方呎有878伙;193至194平方呎的細單位只有72個。
連續申請者會多派一個抽籤號碼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今年首次向曾連續申請「綠置居2022」及「綠置居2023」但未能成功購買單位的申請者,分派多一個抽籤號碼,以增加成功購買單位的機會。
綠置居申請懶人包
綠置居2024申請時間
綠置居2023的申請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上午8時至4月17日晚上7時(已截止申請),並已於2024年6月6日進行攪珠,並於2024年9月19日開始揀樓。至於綠置居2024的詳細資料尚有待公布。
綾置居重要日期一表睇
綠置居申請開始日期及時間 | 2024年3月28日早上8時正 |
綠置居申請截止日期及時間 | 2024年4月17日晚上7時正 |
綠置居攪珠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開始選購單位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房屋署綠置居選樓
待公布
綠置居2024單位位置及數目
1. 綠置居2024新推出單位
九龍灣宏照道宏緻苑
單位數目:共2,576個單位
實用面積:約17.9平方米至約43.3平方米(約193平方呎至約466平方呎)
定價:介乎約115萬元至約349萬元不等(平均呎價$6,740)
2. 擬重售4個屋苑
據悉,今期綠置居將重售4個屋苑共147個單位,包括鑽石山啟鑽苑、油塘高宏苑、馬鞍山錦柏苑及粉嶺清濤苑,平均呎價由5,180至6,860元不等。
綠置居2024揀樓次序及配額
1. 受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租戶獲優先選樓
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租戶(即彩虹邨碧海樓、金碧樓和丹鳳樓,以及華富邨華安樓和華樂樓),如果選擇購買資助出售單位以代替入住公屋,可優先選樓。
2. 預留1050綠置居單位配額予家庭申請者
而「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長者優先計劃」)和「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亦較其他家庭類別的申請者優先。
他們將獲預留1050個綠置居單位的配額,當配額用盡後,「其他家庭」類別的申請者便會獲邀選樓。如果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申請者未能取得配額,他們仍有機會在「其他家庭申請者」類別下購買單位。
3. 預留250綠置居單位配額予一人申請者
另外,房委會將為一人申請者預留250個綠置居單位的配額,他們可選購「綠置居2024」尚餘任何面積的綠置居單位或租置計劃回收單位。
綠置居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
- 房委會公屋租戶
-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出租屋邨/年長者居住單位的住戶
- 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 – 只適用於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的人士
- 房委會「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者
要留意申請人在申請前的24個月起計直至購買單位時,均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而資助出售單位必須由業主及名列購買該單位的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
綠置居申請費用
參考往年,綠置居2023的申請費用為港元270元正。
如果是網上填寫申請表
申請者須以信用卡(可由申請者或其他人持有)(VISA、Master Card、JCB或Union Pay銀聯)或「轉數快」即時繳付申請費。
如果是郵寄/親身遞交申請表
申請者須以劃線支票(可由申請者或其他人簽發)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
「居屋2023」的有效綠表申請者,如在提交「居屋2023」申請表時已表明同意把其申請保留至「綠置居2023」,並符合「綠置居2023」的申請資格,將會自動納入是次綠置居銷售計劃而不需要重新遞交申請或再次繳交申請費用。
房委會會在申請期開始前通知有效的申請者其「居屋2023」的申請已獲轉至「綠置居2023」及其「綠置居2023」申請編號。如申請者再次遞交「綠置居2023」申請,會被視作重複申請,申請將會作廢。
綠置居申請方法
申請者只可選擇下述其中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如在網上已成功遞交申請,申請者及/或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請勿再郵寄或親身遞交任何申請表,反之亦然。重複申請的話,申請會一律作廢。
1. 親身遞交/郵寄
根據綠置居2023的資料,申請者可以在截止日期時親身到綠置居銷售小組,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
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
地址:九龍觀塘開源道33號建生廣場一樓(較接近港鐵觀塘站B3出口)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
居於公屋單位的申請者 | .於辦公時間內交到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核實資格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轉交至綠置居銷售小組 |
居於房協出租屋邨或年長者居住單位的申請者 | |
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 - 只適用於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的申請者 | 於辦公時間內把申請表、申請費及《綠表資格證明書 - 只適用於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正本交到綠置居銷售小組 |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惠者 | 於辦公時間內將申請表連同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交到「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地址︰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 |
2. 網上申請
- 申請者亦可於房委會/房屋署網站遞交網上申請及即時繳付申請費。
- 成功遞交網上申請後,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上所有家庭成員仍須於申請表上簽署作實(已透過網上電子簽署除外),以及遞交申請表內所有人士的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副本。
- 收到電子申請表後,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出租屋邨辦事處職員會與申請者聯絡作有關安排。
綠置居選樓程序
由於選樓通知書是按照申請類別和選樓次序發出,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選樓,即會喪失選樓資格,其選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如果申請者因事需要更改選樓時間(只可延後,不可提前),必須預先以書面向房委會綠置居銷售小組申請。
- 申請者需於獲安排的選樓時段前15分鐘到綠置居銷售小組進行登記。
- 在所有申請者登記後,會按出席者的選樓次序,安排進入選樓室選購單位。
- 申請者進入選樓室前請先留意綠置居銷售小組屏幕顯示的最新可供選購單位資訊。
- 所有已獲安排進入選樓室的申請者以「先選先得」方式(以電腦確認作準)購買單位。(所有單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如果申請者在指定時間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但在有單位可供選購的情況下未有揀選任何單位,會被視作放棄選購單位,該申請者不會在同一申請類別下獲得另一次選樓機會。
綠置居視察單位安排
以下綠置居視察單位安排只適用於選購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如果申請者未有按安排的指定時間前往所選單位視察,及未有在下一個工作天或之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確認交易,將被視為放棄第一次購買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的權利。
如果申請者因各種原因而未能獲安排視察所選單位,申請者亦須最遲於選樓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親身往綠置居銷售小組簽署買賣協議,或通知綠置居銷售小組取消已選單位。
- 申請者視察單位後,最遲須於視察單位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親身往綠置居銷售小組簽署買賣協議或通知綠置居銷售小組取消已選單位。
- 申請者如果放棄第一次揀選的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可在同一申請類別選購另一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亦會獲安排視察單位。
- 申請者如果在視察第二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後決定不購買單位,將被視為放棄購買的權利。申請者亦不會在同一申請類別下,再獲得另一次選樓機會。
綠置居銷售情况
在選樓期間,申請者可到房委會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觀看電視屏幕所顯示的最新售樓情况。電視屏幕的播放時間為每天(假日照常)上午8時正至晚上8時正。綠置居銷售小組會於每個選樓日完結後,於上述該電視屏幕更新「已選」的單位還原為「未售」單位的訊息,供申請者參考。
綠置居繳付樓價
買家在選擇單位後,必須繳付最少相等於所選購單位售價百分之五的定金。
買家身分 | 選樓當日以銀行本票或「轉數快」繳付總數 |
選購綠置居單位人士 | 最少$41,000 |
選購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人士 | 最少$12,000 |
綠置居按揭安排
綠表申請者購買綠置居單位,最高按揭成數為95%。另外,就一手市場出售的資助出售單位而言,租置計劃單位的按揭保證期將由最長25年延長至最長30年;新居屋/綠置居項目和租置計劃單位的按揭還款期將由最長25年延長至最長30年。
綠置居轉讓限制
政府於2022收緊出售綠置居的轉讓限制,在簽署轉讓契據前,買方不得把單位轉讓予其他人士或機構。
只適用於選購麗玥苑/高宏苑/錦柏苑的綠置居單位人士(轉讓限制) | |
購入後首5年 | 業主須在無需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列於首次轉讓契據的原來買價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
購入後第6年至15年內 | 業主須在無需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
購入單位計起達15年後 | 業主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單位 |
只適用於選購重售的啟鑽苑的綠置居單位人士(轉讓限制) |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首2年 | 業主須在無需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列於首次轉讓契據的原來買價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3年至10年內 | 業主須在無需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綠表買家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達10年後 | 業主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單位 |
只適用於選購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人士(轉讓限制) |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首2年 | 業主可以轉讓契據內所訂明的買價,把該單位售回予房委會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3年至5年內 | 業主可以房委會評定的回購價把該單位售回予房委會。如果房委會拒絕業主的回售申請,業主可在繳付補價給房委會後在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該單位 業主可在無需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該單位予合資格買家 |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達5年後 |
註︰以上資料以主辦方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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